教育部正式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编者按: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2月16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两项重要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正式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

  配套政策之一,《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例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另一项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则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聚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文件之一:

《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统考变选考 成绩进高考

考试科目全覆盖 考生可两次选考 成绩以等级呈现

  在公众的期盼中,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终于有了“国家标准”。教育部今天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为一直处在实践探索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画出了一条标准笔直的“跑道”,这是贯彻落实今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四个配套文件之一。>>>详细

  专家解读:选考“自助餐”让学生不再“科科学门门拼”

  此举将会给高中、大学、学生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为此,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相关负责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刘宝剑、浙江省海宁市高级中学校长周彬、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柯政,对站在新跑道上的学业水平考试进行了解读。>>>详细

  【专家解读】

  刘宝剑:“三统一” 确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周彬:让学业水平考试开拓高中教育新境界 

  柯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分等是综合各方考虑之后的一个合理选择

  【新闻链接】  

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回顾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000年《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普通高中会考改革具有统筹决策权。不再进行普通高中会考的地方要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学校毕业考试制度。要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探索建立对学生多方面能力发展的评价体系。  

  1990年《国家教委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

  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它是检查、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是与高校招生选拔考试具有不同性质的考试。从1990年开始,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有计划地在全国逐步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  

  1983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

  毕业考试要和升学考试分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基本教材命题,试行初、高中毕业会考。聚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文件之二:

《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评价入档案 不再唯分数

注重学生行为表现 评价材料必须公示 作为高招参考依据

  饱受公众质疑的“唯分数论”高墙之上,承载着关注学生成长的使命,崩开了一个巨大的裂口。教育部今天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为学校掌握学生成长规律、为促进评价方式改革、为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途径和依据。作为高校招生录取重要参考的综合素质评价,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如何使用,终于有了答案。>>>详细

  专家解读: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政策要点?就这些问题,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相关负责人,国务院参事、人大附中校长刘彭芝,清华附中校长王殿军和清华大学招办主任于世洁。>>>详细

  【专家解读】

  刘彭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设计  

  王殿军:建立基于事实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于世洁:重点突出 格式统一 综合素质档案方便高校录取使用

  【新闻链接】  

综合素质评价政策回顾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  

  2013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  

  基本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  

  2008年《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

  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探索科学的评价办法。要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加快改革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变“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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