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文章来源:简阳市教科局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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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
    减免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是1000元∕生﹡年,比例是在园幼儿10%,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全部纳入面上的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免除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
    “三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三免”做到了应免尽免,“一补” 即: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
    一是免学费,比例为30%,免学费据实免除,不再收取学生学费。二是助学金,比例为28%,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平均标准2000元∕生﹡年,全市助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3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生﹡年,各等助学金所占比例为2:6:2。考虑到特别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允许20%学生可以重复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
    四、中职
    一是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二是国家助学金: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20%的比例),国家助学金标准2000元∕生﹡年,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按国家政策规定,由中央与地方财政给予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补助,以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个人信用为保证的无担保信用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一种新模式。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金额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高校学生资助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得来、留得住。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同时,按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按规定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大力宣传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等,覆盖到所有困难家庭,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顺利完成学业;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对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资助;强化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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