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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中学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和高中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安排
简阳中学关于开展2016年优秀贫困大学新生和高中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安排
一、资助范围
(一)2016年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院校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本市(简阳户籍)城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2016年被简阳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本市(简阳户籍)城乡贫困家庭高中新生。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单亲家庭、留守家庭贫困学生优先资助(各项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二、资助安排
备注: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资助范围、对象和标准,严格执行资助项目申请、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和发放程序,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向班主任自荐、申请,经学校审查公示无误后上报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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