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10月11日开始

文章来源:四川教育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了解到,2016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10月11日开始,有关事宜如下:

    关于我省2016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人事处:

    根据我省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今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从2016年10月11日开始至12月10日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1.时间安排
    (1)各高校人事处向本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9月30日之前。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各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10月11日——10月20日,报名时间段:每个工作日8:00--18:00.

    (3)收取个人材料、学校人事处完成材料初审时间:11月1日前;

    (4)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学校,上报名单截止时间:10月30日,须提供电子表格。《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学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由学校直接支付专家费用,不需向教育厅上缴。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学校,仍交教育厅财务;

    (5)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材料时间:10月15日——11月10日,过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在受理材料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3、要求

    (1)各高校应严格按照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全省统一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厅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各学校人事处应严格按照本校在职在岗教师申报教师资格,不受理本校以外教师(含挂靠单位的人员)、兼职教师的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学校人事处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人事处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盖章,领导签字;
    希望各高等学校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本次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安老师 谈老师 
    联系电话:028-86138701 
    传真电话:028-86138703
    电子邮箱:scjszgzx@163.com

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关于我省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我省2016年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从2016年10月11日开始至12月10日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秋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10月10日之前;

    2.向社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认定信息时间:9月30日之前;

    3.全省统一认定时间:10月11日---12月10日,认定机构数据处理时间:12月11日---12月20日。

    4.网上报名时间:10月11日---10月31日;(各级认定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调整。)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5.现场确认时间、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6.本次认定结束时间:12月10日。

    (二)要求

    1.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如有秋季毕业生的学校,应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报上一级认定机构备案,方可进行认定。)

    2.今年在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可以参加秋季认定。(此类人员报名时由参加统考入口进入)

    3.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制定出本机构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各县(市、区)将计划报市、州教育局,由市州教育局汇总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教师资格证书》由市(州)教育局统一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在认定过程中和认定结束后两次领取(每次领取时按已经的认定数+认定数*3%发)。

    5.使用“USBkey”进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服务器网址:

    确认用户登录:https://queren.jszg.edu.cn
    认定用户登录:https://ukey.jszg.edu.cn
    各级认定机构在认定工作开始前应对“USBkey”进行检查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6. 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认定机构留存,另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

    9月30日前各市州教育局完成对区(市、县)教育局工作部署、人员培训及信息系统的设置;10月10日前区县教育局向学校布置定期注册工作;向学校教师宣传、动员并提出定期注册工作要求;

    2.全省统一注册时间:10月11日----12月10日;数据处理时间:12月11日---12月20日。

    其中: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10月11日---10月3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日--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注册机构根据上述时间确定。

    (3)区(市、县)教育局初审时间:11月11日--11月20日。

    (4)市州教育局复核及公示时间:11月21日—12月5日。

    (5)省教育厅终审时间:12月6日—12月10日。

    (二)要求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是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注册机构的建设、人员及工作设备的配备和注册注册工作所需经费的拨付,保证定期注册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2.各级注册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14〕6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开展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5〕238号)要求,做好试点工作。严格注册标准和程序、严格注册工作全过程的管理。

    3.各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机构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制定出本机构今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计划,报市(州)教育局主管部门。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注册机构要将注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妥善解决并向省教育厅人事教师工作处或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告,加强沟通,保证正常工作平稳进行。

    三、其他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系统登录网址:
    注册用户登录:https://ukey.jszg.edu.cn

    2.《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贴花》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不得以学校名义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注册终审后发放,贴花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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