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中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简阳中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努力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2.学校对各项奖励表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对受表彰学生,学校发给证书,并采用光荣榜,升旗仪式、校园之声刊物,开表彰会等形式予以公布,记入本人政考档案。

4.凡受学校的各类处分(通报批评以上),本学年度,未撤销处分,不得参加各类评选。

二、表彰奖励的种类

1.个人荣誉称号

(1)简阳中学十佳中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三好学生;

(4)各单项先进个人或积极分子。

2.集体荣誉称号

(1)五星级班集体、四星级班集体、三星级班集体、文明班集体;

(2)双优寝室;

(3)模范社团;

(4)单项先进班集体。

3.奖学金及表彰项目

(1)成绩特优学生奖学金;

(2)清华、北大学生奖学金;

(3)艺体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名额和程序

校级三好、优干、十佳中学生

  1. 简阳中学三好学生

(1)评选条件

A.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报效祖国的意识,初步树立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在班级操行量化考核中达优秀等级。

B.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会考成绩全部达合格以上,统考成绩名次居全班前50%名次(实验班80%名次)。

C.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体育课成绩75分以上,《学生优质健康标准测验》成绩达良好以上。

(2)名额分配:毕业班 30%(实验班60%);休业班25%(实验班50%)。

(3)评选程序:

A.根据条件确定候选人;B.全班民主推荐,由得票多少初步确定受表彰学生。C.报学校审定。

2.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条件: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自觉为学校,班级发展服务,积极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在同学中有威信,并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2)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A.班级:班支委以上的干部,每班评6-8名。

B.年级学生会干部:50%。

C.校级学生会:60%

(3)评选程序:与三好生评选程序相同

3.简阳中学十佳中学生:

(1)评选条件:简阳市以上的三好或优干。

(2)名额:东、西校区各10名。

(3)评选程序:各年级按指标推荐;学校公示;评定。

四、各类单项先进个人或积极分子

1.评选对象及条件:学生在某个单项表现突出,无违纪违规行为,可评定为各类单项先进个人。

2.评选单项:

A.由各班推荐优秀科代表、优秀组长、优秀室长2~3名;勤奋学习、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关心集体、板报通讯,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各2~5名;

B.各班由家长推荐,同学评议评选孝敬父母先进个人最多5~10名。

C.学校各类社团评选:校体育运动队、校声乐队、舞蹈队、管乐队、弦乐队、美术队、校园之声广播站、国旗班、指挥班、中学生电视台、文学社等学生社团,每队按60%的比例评选。

D.在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类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活动结束后可评选各类先进个人。(如军训标兵、优秀志愿者、党团校优秀学员等)。

E.学生公寓评选优秀楼长:60%左右。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

1.清华、北大奖学金:凡简中毕业生被清华、北大录取,学校给予一定数量的奖学金。

2.高中年级学生在期末统考中,成绩居简阳市前200名,学校给予一定数量的奖学金。

3.简阳中学艺体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发给学生适当数量的奖学金。

六、集体荣誉称号

1.学校每年根据德、智、体成绩情况评定文明班集体(各年级按60%评定),根据量化考核结果每期评定各星级班集体。从中评选受上级表彰的各级先进班集体;

2.学生公寓根据学生寝室的卫生、纪律、安全、内务情况评定双优寝室。

3.学校各类社团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绩评定模范社团。

4.在学校开展的各类德育主题活动中,评选单项先进班集体(如军训、艺体节、寒暑假社会实践,弘扬民族精神月、文明礼貌月等)。

以上各项学校发给班级奖状,发给班主任证书,并利用校务公开、升旗仪式等形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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