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阳市2017年中考报名有关问题的说明

文章来源:简阳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按照成都市《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办〔20178号)文件要求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简阳市中考等相关事宜的批复》(成教函〔20177号)的精神,结合简阳实际,现就2017年中考报名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报名对象

报考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的考生,必须是简阳市各初中学校2017年所有应届初三毕业生、正住户口在简阳市而在外地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以及准备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简阳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考生须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

(二)报考师范类的考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三)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必须是简阳户籍;

(四)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凡已取得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能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在校生由学校组织报名,其它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学校采集考生电子照片。

报名时间:37—13日,共7天。

具体报名办法按成都市招考办《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办〔2017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正住户口在简阳市而在外地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需回简阳参加中考的,可在现就读学校开具学籍证明,并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校报名;

(二)正住户口在简阳市的往届毕业生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学历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报名;

(三)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简阳中考设置2年过渡期(20172018年),过渡期内中考报名有关要求按以上条件及要求报名;

(四)从2019年起(初中2016级学生),中考报名将严格按照成都市中考报名要求进行:报考简阳市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学生,正住户口必须是简阳市;正住户口不在简阳市,在简阳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如需在简阳市升学,可以填报我市普通高中(限调节性计划)或中职学校。考试成绩可供考生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参考;

(五)按成都市教育局的要求,今年起我市采用两考(初中毕业考试和中考)合一,所有初三应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参加中考(户籍是简阳市外的学生,要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需本人提出申请)。凡是有只毕业不升学的考生,除按招办要求填造《只毕业不升学考生名册》外,需学生本人写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学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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