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2017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文章来源:简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简阳市2017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就近入园

各公办幼儿园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招收幼儿园所在乡镇(社区、街道)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 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的本市户籍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适时补招。

2.免试入园

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

3.公开公平

幼儿园要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从发布招生信息、报名到录取全程全面公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班额,严格按政府定价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二、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安排

(一)做好摸底工作,加强政策宣传

幼儿园以镇(乡)为单位,摸清区域内社区、街道户籍适龄幼儿分布情况及人数,做好入园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制定招生方案,发布招生公告

6月5日—6月9日,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秋季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及应急预案,通过幼儿园网站、社区和幼儿园门前公告栏发布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三)现场登记及资格确认

6月17日—6月18日,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幼儿园进行登记和资格确认。幼儿园应当场告知家长资格确认结果。

(四)公布录取名单,办理入园登记

各幼儿园在教育局指导下按规定程序录取新生。若报名登记幼儿数超过计划招生数,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录取。6月22日—6月28日,各幼儿园张榜公示录取新生名单。7月1日—7月3日,家长持幼儿预防接种证及入园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三、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城区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新生550人。其中,简城第一幼儿园120人、简城第二幼儿园100人、简城第三幼儿园60人、射洪坝第一幼儿园 150 人、射洪坝第二幼儿园120人。新市幼儿园、石桥幼儿园根据国家规定班额按原招生范围结合办园条件确定招生计划。

四、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

(一)年龄

公办幼儿园招收2013年9月1日— 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的未入园幼儿。

(二)户籍

具有简阳城区(四个街道办辖区)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简城第一幼儿园、简城第二幼儿园、简城第三幼儿园招生范围:法定监护人在简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住,符合上述年龄和户籍条件的幼儿。

2.射洪坝第一幼儿园、射洪坝第二幼儿园招生范围:法定监护人在射洪坝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居住,符合上述年龄和户籍条件的幼儿。

五、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全产权)、有效购房合同(全产权)或有效租房协议(租住房者需提供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居住地自愿到简城第一幼儿园、简城第二幼儿园、简城第三幼儿园,射洪坝第一幼儿园、射洪坝第二幼儿园登记。各幼儿园负责审查资格。

(二)各幼儿园登记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6月11日,过时不予登记。

(三)凡符合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者,按招生范围,在简城第一幼儿园、简城第二幼儿园、简城第三幼儿园、射洪坝第一幼儿园、射洪坝第二幼儿园5所幼儿园中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登记,不得兼报、重报。否则在核实查出后,取消登记资格。

(四)如果登记符合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幼儿数达到各园招生计划的1.1倍以上,则按抽签定园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全体幼儿家长进行现场抽签。

(五)抽签入园

1.时间:6月18日上午9:00时。

2.地点:

(1)报简城第一幼儿园、简城第二幼儿园、简城第三幼儿园的抽签地点为简城第一小学。

(2)报射洪坝第一幼儿园、射洪坝第二幼儿园的抽签地点为射洪坝第一小学。

3.抽签定园名单将于6月19日—6月25日在各幼儿园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录取。

4. 简城第一幼儿园、简城第二幼儿园、简城第三幼儿园的抽签定园工作,在简城街道办领导下,由简城学区教育督导组组织实施。射洪坝第一幼儿园、射洪坝第二幼儿园的抽签定园工作,在射洪坝街道办领导下,由射洪坝学区教育督导组组织实施。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全程参与。

(六)入园登记时间

各公办幼儿园在7月1日—7月3日依据录取名单组织幼儿进行入园登记。家长持幼儿预防接种证及入园体检报告等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七)现役军人、引进人才、援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园,参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招生纪律

(一)严禁任何幼儿园违背《2017年简阳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弄虚作假招生。

(二)简阳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将通过网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三)家长抽签定园将按统一的时间、地点,在市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局、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并对抽签工作进行全程录像,备案备查。

(四)抽签定园工作由简城街道办事处、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和市教育局负责,简城学区教育督导组和射洪坝学区督导组共同组织实施,各公办幼儿园协助进行。

(五)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实行诫免谈话或通报批评,直到纪律或者组织处理。对有意扰乱招生工作,干扰抽签现场者视其情节轻重,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本意见由简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简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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