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节表扬活动的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简阳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教师节表扬活动的预通知
 

为热烈庆祝第33个教师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1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2017]6号精神,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涌现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典型进行表扬,大力宣传我市教师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引导我市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拟组织开展简阳市2017年教师节表扬活动。

一、组织工作

各学区教育督导组、中小学校(园)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务求优中选优,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全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校的在职教职工和代课教师。

(二)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荐评选类型和条件

(一)评选类型:

1.优秀类(940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园)长、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

2.十佳类(60名):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十佳校(园)长、十佳学科带头人、十佳班主任、十佳德育工作者。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在学校组织的师德测评中,师德满意率达到95%及以上,近5年内无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

(三)优秀类评选条件

1.优秀教师

(1)参评对象:一线教师、学校中层干部,不含校级领导(2017年暑假新提拔校级干部可作为参评对象)。

(2)评选条件: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及以上级别单位的表扬奖励,在学校或所在学区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2.优秀教育工作者

(1)参评对象: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学校校级干部、中层、后勤人员,学区督导组成员。

(2)评选条件:教育成绩突出,获校级奖励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上级别表扬奖励。在教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区域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3.优秀校(园)长

(1)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教师进修校、幼儿园校(园)级干部(2017年前身份不是校级干部的不作为参评对象)。

(2)评选条件: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深受教师职工和学生信任。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开拓创新的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带动广大教师进行改革探索,在形成学校办学风格、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任职以来(副职为分管领域),未发生重大校园事故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4.优秀学科带头人

(1)参评对象:中小学、幼儿园、进修校在岗人员。

(2)评选条件:对本学科具有引领带头作用,近3年在学区内进行过一次以上的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热心培养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在培养青年教师中,尽职尽责,表现优异。

5.优秀班主任

(1)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在岗班主任、副班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年限在3年及以上(含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2)评选条件:在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工作突出,尊重学生的人格,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班上学风浓,班风纯。所带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

6.优秀德育工作者

(1)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累计年限在4年及以上(含班、团队干部、或校级干部工作经历  )。

(2)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德育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好。

(四)十佳类评选条件

1.十佳教师

(1)参评对象:一线教师、学校中层干部,不含校级。

(2)勤奋学习,努力钻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教育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及以上级别单位的表扬奖励,在学校和所在区域范围内影响广泛。

2.十佳教育工作者

(1)参评对象:学校校(园)级干部、中层、后勤人员,学区督导组成员,须从事教育管理工作4年及以上。

(2)评选条件:教育成绩突出,获校级奖励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以上级别表扬奖励。在教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区域范围内产生了较好影响,能得到同行及社会的认可。

3.十佳校(园)长

(1)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干部(不包括2017年新提拔的副校长)。

(2)评选条件: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清正廉洁,作风民主,能形成坚强的学校领导核心。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和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准确把握和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办学特色明显、成绩突出,所在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办学水平在同级同类学校中处在第一方阵。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立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办学有特色,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通过教育管理创新实践,形成独具风格的教育管理模式或理论,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相关文章或出版专著。

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学校(副职为分管领域)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师生中出现违法犯罪案件的;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师德师风等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十佳学科带头人

(1)参评对象:中小学、幼儿园、进修校在岗人员,从教5年及以上。

(2)评选条件:对本学科具有引领带头作用,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近3年在学区及以上进行过二次以上的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教育教学成绩居学区前1/3。热心培养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在培养青年教师中,尽职尽责,表现优异。近五年内,在省级综合性教育科研刊物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或省级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1篇,或市级(简阳市)论文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2篇。

5.十佳班主任

(1)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在岗班主任、副班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年限在4年及以上(含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2)评选条件:在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工作特别突出,具有创造性的,比较成熟的班级管理经验。善于做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尊重学生的人格,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班上学风浓,班风纯。所带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

6.十佳德育工作者

(1)参评对象: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累计年限在4年及以上(含班、团队干部、或校级干部工作经历)。

(2)评选条件:模范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推进本单位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热爱德育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完成任务好。

四、推荐评选程序

坚持面向基层和教育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逐级推荐。

(一)优秀类表扬对象,经过个人申请,填写简阳市2017年教师节表扬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会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后,由学区督导组签属意见后统一报市教育局(高职中直接交)。

(二)对“十佳”类表扬对象,先按优秀类表扬对象的推荐评选程序进行,然后交教育局,教育局审核拟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后,再由教育局安全科、纪工委审查。最后由教育局党委研究提出“十佳”人选名单进行表扬,未被评为“十佳”的推荐人选按对应的优秀类进行表扬。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进行表扬。被表扬人选为市管学校领导干部的上报前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

(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区教育督导组、高(职)中、教师进修学校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纸质的申报表(附件2)、一览表(附件3)交简阳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版的申报表(附件2)、一览表(附件3)传人事科邮箱jyjyjrsk@126.com(联系人:刘晓玉;联系电话:27215515)。逾期不报或超名额报送均视为弃权,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简阳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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