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中学17年秋季15周国旗下的讲话: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制精神,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同学们,你们可知道,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你们可知道,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自此确定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也许有的同学会问宪法与我们学生有什么关系呢?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的呢?在这儿我要告诉大家,宪法与我们学生关系密切,我们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利,第49条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因此,希望我们每位同学都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法律自我意识,促进我们健康快乐成长,也促进校园平安、和谐。借此向同学们发出号召: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首先,做遵守班规、校纪的好学生。五不准、五规定是简中学子的行动准绳,遵守班规、校纪是遵守纪律的关键,也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作为简中学子我们应该遵守校纪班规,不做有辱校风班级和自身形象的事情,在校内外为班集体和学校增光添彩。

其次、做学法、懂法的好学生。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法制教育读本的征文、演讲和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三、做文明守纪的好公民。加强休养,将道德观念落实在行动上,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因此在学校里,我们要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加强自身修养,时时预防违法犯罪之“念”的产生,做到以德修身,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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