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2018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 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简阳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2018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

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区教育督导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8年度省级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成教函〔2017〕96号)文件要求,简阳市教育局决定推荐和评选表扬2018年度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和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是在全市全日制普通高中2018届在籍学生中评选,省级先进班集体是在全市全日制普通高中2018届和2019届班级中评选。

(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在全市初中和高中(中职)在籍学生中评选,先进班集体是在全市初中和高中(中职)班级中评选。

(三)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在全市小学、初中和高中(中职)在籍学生中评选,先进班集体是在全市小学、初中和高中(中职)班级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热爱集体,热爱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拟评成都市“三好”的中职学生须获得“成都市中职学生文明风采竞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普通中学类:拟表扬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学科成绩中,有9门学科(其中包括政治学科)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级,另外两科成绩必须达到良好等级。

拟表扬市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必须以最近两期期末考试成绩(百分制)计算,初中学生各科总评达到85分以上,高中学生各科总评达到80分以上。

拟表扬县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必须以最近两期期末考试成绩(百分制)计算,小学生各科总评达到85分以上,初中学生各科总评达到75分以上,高中学生各科总评达到70分以上。

中职类:拟表扬市级荣誉称号的中职学校学生须获得“成都市中职学生技能大赛”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德育课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级。

拟表扬县级荣誉称号的中职学校学生至少需获得过一次校级各类比赛一等奖,且德育课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级。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在良好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2.荣誉称号:

拟表扬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在高中一、二年级至少获得过一次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表扬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在高中阶段获得过一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拟表扬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在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前至少获得过一次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表扬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拟表扬县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在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前至少获得过一次学校(学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为形成良好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三)省级优秀学生条件

省级优秀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当年推荐的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学业水平优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为全优,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期末考试和市质量测评考试成绩三项综合排名在全市前2%以内。综合素质优秀,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优秀。

3.须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2年以上。

(四)先进班集体

1.拟表扬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声誉;全班体育成绩合格率达到95%以上;班额在规定的人数之内。

2.拟表扬为省级先进班集体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学高二、三年级的班级,曾获得过市级先进班集体表扬。

3.拟表扬为市级先进班集体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中学(含初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班级,曾获得过县级先进班集体表扬。

4.拟表扬为县级先进班集体者,至少获得过一次学校(学区)先进班集体表扬。

三、名额分配原则及评选办法

(一)分配原则

1.省级表扬名额分配原则。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以各普通高中校高三年级学生数为基数,且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每所学校不能超过2名的要求,同时参照学校德育工作水平,下达给各学校(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在当年推荐评选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

2.市级表扬名额分配原则。

(1)普通中学类: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区、普通高中校学生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市级先进班集体,按各学区和普通(职业)高中校班级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2)中职类: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成都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下达给高级职业中学。

3.县级表扬名额分配原则。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各学区、普通(职业)中学学生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先进班集体按各学区、普通(职业)中学按班级总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二)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推荐和学校、学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相结合,采取分层推荐评审的办法。

1.省级荣誉称号的评选程序。

一是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或政教处)、年级组、高三毕业生家长代表(由学校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推荐3人,被推荐学生的家长应回避)、行风监督员、教育督导专员、学生代表参加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有关评选工作。

二是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在高三在籍学生中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张榜公示。之后在初选人所在班级由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按学校所分得的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两倍的比例,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第二次张榜公示。最后,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推选结果确定推荐上报的名单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上述公示时间均为5个工作日。除在学校公示栏,还要利用学校网站、学校公众号、家长QQ群、微信群等方式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上报简阳市教育局。简阳市教育局审查合格后,将学生名单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上报成都市教育局。

2.市、县级评选项目亦按以上程序执行。

3.省级优秀学生由简阳市教育局在符合省优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上报至成都市教育局。

四、填报要求及上报时间

(一)填报要求

各学区教育督导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名额分配进行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上报在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登录德育评优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后下载登记表和送审表并进行打印。登记表上的学生学科成绩填原始分数,由简阳教育局经办人核查签字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体育课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总分由体育课教师填写原始分数、等级并签字;获奖情况由学校填写,并注明学生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的时间和表扬单位。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报。

(二)上报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2日(省级),3月14日-16日(市、县级)将材料报送到简阳市教育局。(联系人:樊佳丽,联系电话:27215517)。

(三)上报材料清单网上填写后下载打印

1.登记表:省级一式四份,市级一式三份,县级一式二份。

2.送审花名册一式二份(登记表和名册顺序一致)。

3.公示情况(含方式、记录及内容)。

4.省级优秀学生按评选条件提交证明材料和个人优秀事迹说明(400字)。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区教育督导组、中小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所在区域、学校的评选工作,制定本学区、学校的具体推选办法。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管理,确定相关领导分管评选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各学区教育督导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条件、按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把评选工作做细,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维护评选工作的声誉。增加行风监督员、教育督导专员、学生代表参与评选,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方式公开透明多样,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监督。严禁在评选中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当年德育工作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取消第二年评优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上述省、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各级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必须认真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和规定要求的才能逐级上报,否则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评优资格。

(四)建立逐级核查制度。各学区教育督导组、中小学校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核对学生信息。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评优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原始材料,推荐过程记录等,以备审核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省、市、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8年简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

进班集体登记表

      3.2018年简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简阳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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