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教学科研
简阳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心2021年度“心成长”未成年人心理教育项目比选公告
简阳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心
2021年度“心成长”未成年人心理教育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四川省简阳中学拟对简阳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心2021年度“心成长”未成年人心理教育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总投资:28万(含税)
2.2 项目周期:2021年5月-2021年12月30日
2.3 比选要求:
(1)结合简阳市未成年人实际情况设计包装一个简阳市未成年人心理教育项目品牌。
(2)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提供有针对性和可及性的心理关爱指导服务。
(3)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做好项目验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愿参与比选者,请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简阳中学弘德楼简阳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领取比选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章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注: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其余证件收取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比选单位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申请文件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4日下午16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简阳中学弘德楼简阳市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5.3 申请文件需密封完整,由比选单位依法组建的议事会负责人员现场拆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简阳中学公告栏及学校官网发布。
7、中标候选人确定
本次比选采用申请人提供的比选文件进行评审,中选人的确定由比选单位依法组建的议事会负责,比选人按评审结果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单位。具体中选内容以比选人发出的内容为准,比选人对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不解释未中选原因。
8、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9、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料
(1) 比选申请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5)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份数为一份。
(6)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密封方式不限),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包装上还应写明:
比选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人名称:
比选人不接受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比选申请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产生的后果,比选人概不负责。
(7)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0)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承诺
(1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10、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四川省简阳中学
地 址:简阳市射洪坝雄州大道南段172号(东区)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28-2702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