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第二届“简之韵”杯诗歌创作大赛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简阳市第二届“简之韵”杯诗歌创作大赛

风筝嫁给了蓝天,追寻年少的光;人生何止春天,四季总会轮换。

【活动宗旨】

我们希望为您搭建一个寻找自我的舞台,开启一次对人生的感悟,触发一次对社会的思考,探索一次更为诗意的远方。我们期待您的回归,也期待您在诗歌的天地里发现不一样的自我,创造美丽简中、美丽简阳、美丽中国。

【活动主题】

1.初中组:风筝

2.高中组:光

3.成人组:季节

【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2021年10月15日19时

2.结果公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

3.诗歌分享暨颁奖典礼:2021年11月5日晚18:20(初定)

【投稿须知】

1.参赛稿件文体为诗歌(包括现代诗、散文诗、古典诗词等诗歌体裁),作者根据主题信息,体现自主理解和思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每个人上交作品不超过三首;文稿严禁抄袭、套作,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校内指导老师要对所推荐的作品负责,严格把关。

2.本校来稿必须使用四川省简阳中学官方稿签纸,端正书写,须注明作者的姓名、班级和指导老师。稿签纸不够,可以到高二年级三楼语文办公室杨霞老师处领取。

3.投稿方式:

(1)四川省简阳中学在读学生:各班作品交于各班通讯员,再由各班通讯员统一将稿件交《简之韵》事务部各年级负责人(也可直接发《简之韵》信箱jianzhiyun@163.com,来稿邮件主题请注明诗歌参赛作品)。

(2)校外作者:请直接发《简之韵》信箱jianzhiyun@163.com,来稿请在稿件中注明作者的详细信息(姓名、单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注明诗歌参赛作品(校外)。

4.参赛者一但上交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5.为维护参赛者权益,本次大赛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6.对所有参赛作品,简阳市图书馆拥有收藏、后期进行作品版权登记、数字化加工、展览等免费等使用权限,但仅用于公益活动。

7.参赛者可关注《简之韵》公众号“简中说”第一时间获取参赛结果。

【奖项设置】

1.初中组根据作品上交数量按照比例划定名额,特等奖为参赛人数的2%,一等奖为5%,二等奖为10%,三等奖为20%;所有获奖者均获得证书和奖品。

2.高中组根据作品上交数量按照比例划定名额,特等奖为参赛人数的2%,一等奖为5%,二等奖为10%,三等奖为20%;所有获奖者均获得证书和奖品。

3.校外成人组作品根据作品上交数量按照比例划定名额,特等奖为参赛人数的2%,一等奖为5%,二等奖为10%,三等奖为20%;所有获奖者均获得证书和奖品。

4.所有获奖作品入选《简之韵》诗集专刊,并由简阳市图书馆纳入馆藏。

5.特等奖荣获《简之韵》内部创作编号。

6.特等奖和一等奖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创新作文大赛。

【评审委员会】

1.组长:范宇(简阳市作家协会主席)

2.副组长:苏俊清(简阳中学副校长)

3.组员:《简之韵》编辑部全体老师  简阳中学语文教研组

【主办及承办】

1.主办单位:简阳市图书馆   四川省简阳中学

2.承办机构:《简之韵》编辑部

 

 

 

简阳市图书馆

四川省简阳中学

《简之韵》编辑部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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