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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简阳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川省简阳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资府办发[2008]79号)和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简府函[2009]167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管理,建立科学的符合学校实际的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保证首次岗位聘用管理组织实施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聘用管理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岗位设置科学、工作过程规范、政策办法透明、聘用过程公开、结果公正公平,有利于加强学校人事管理,有利于形成正确用人导向,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有利于学校大局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
2.聘用方案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责、因责选人、竞聘上岗、岗变薪变”的原则,积极落实“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材尽其用。
3.选聘过程及操作程序上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主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努力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竞聘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我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岗位设置聘用的各项工作。
组 长: 杨勇军
副组长: 关永芬 李成忠 苏俊清 袁新永
成 员: 邹春来 胡 林 陈建超 徐文成 张 斌
曾 胜 江 连 付 涛 付 蓉 胡利彬
曾 祥 陈 燕 何显华 胡 敏 李旭辉
毛佑伦
领导小组下设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为办公地点,负责岗位设置的具体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涉及部门考核打分的项目,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主 任:胡兰琳
副主任:邹春来 王彦博
成 员:刘 婧 谢 焰 王 萍
三、聘用范围对象
本次岗位设置聘用对象包括如下三类人员:
1.现有在编(编制)的教职员工;
2.2006年7月1日至本次岗位设置前已退休的教职工;
3.办理了离岗待退手续的教职工。这三类对象根据文件精神分开落实,彼此独立成序,指标分开,互不影响(后两类人员不占学校的岗位数)。
四、岗位设置及分配情况
经市人事局批复核准,我校设置岗位总量465个,其中管理岗位17个,专业技术岗位415个,工勤岗位33个。
1.管理岗位设置及分配情况
管理岗位17个,设置1个五级管理岗位,4个六级管理岗位,1个七级管理岗位,2个八级管理岗位, 9个九级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分配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415个,设置高级岗位131个,其中五级26个,六级53个,七级52个;中级岗位186个,其中八级56个,九级74个,十级56个;初级岗位98个,其中十一级50个,十二级48个。
3.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分配情况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33个,其中三级7个,四级26个。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类岗位基本任职年限:
各等级岗位基本任职年限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具体任职条件按《简阳中学岗位说明书》执行。
六、编制岗位说明书(另附)
为搞好岗位设置工作,方便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根据《简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了岗位说明书一套。岗位说明书按三类岗位设置的要求,从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标准、岗位任职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说明。
七、岗位竞聘上岗办法(详见附件《简阳中学岗位设置竞聘上岗量化考核细则》)
八、岗位竞聘上岗程序
岗位竞聘由学校组织实施,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简阳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说明书》和《简阳中学岗位设置竞聘上岗量化细则》。
3.个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5.考评小组进行量化评分。
6.公布分数和竞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此次竞岗范围。
1.上年度未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含新参加工作未满1年考核不定等次人员)。
2.在编不在岗人员。
3.患有严重疾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期未满一年以上者。
5.年度内发生重大事故中负有责任者。
7.正受立案审查人员。
8.按有关规定不予聘任的人员。
九、岗位竞聘管理
1.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必须提交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由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审定通过,经市教育局审核,市人事局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竞聘上岗办法组织岗位竞聘,竞聘到相应岗位的人员按照简阳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聘任和聘用。
2.本次岗位聘用,要使现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按照新聘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的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3.受聘人员一般与学校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如聘期内发生岗位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相关内容。辞聘、解聘等有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考核主要根据《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存入档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其中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下一年转入试聘期,试聘期仍不合格应予解聘。
十、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安排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听取全校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在两校区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开申报、资格审查。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对照申报岗位;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职业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并张榜公布。
3.开展竞聘。学校通过对申报人员的工龄、年龄、任职年限、考核、奖惩、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采取测评、考察、双向选择、量化打分等方法开展竞聘上岗。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情况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学校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在两校区张榜公布5个工作日。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公示情况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6.人员认定。竞聘上岗产生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情况及相关认定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市人事局认定。
7.签订聘用合同。学校与认定后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学校盖章,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交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
十一、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对离岗待退人员的处理(2010年1月前)
经简阳市人事局批准的离岗待退人员,在本次人员定岗过程中不参与竞聘,其中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直接按办理离岗待退时的岗位等级直接对应认定。离岗待退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我校岗位设置情况和本人离岗待退前聘用的专业职务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计算至办理离岗待退时止),比照我校同等条件下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离岗待退专业技术人员评定的岗位等级不占学校的岗位数,其中评定的等级高于现聘等级而需要增加工资的,执行时间与我校在职人员相一致。
2. 对2006年7月1日后(2010年1月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处理
2006年7月1日后至本次岗位设置前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和本人退休前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年限(任职年限计算至办理退休时止),比照学校同等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评定的岗位等级不占学校的岗位数涉及增加退休费的,执行时间与学校在职人员相一致。
3.对2009年招考而尚未转正的新教师的处理
该类人员按本人当前工资对应岗位对应岗位等级。不签合同,不填聘任表。
4.对2010年1月至今退休的人员(含此次病退人员)的处理
此次岗位聘任时间是从2010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需作为在职人员参与岗位竞聘,要占本单位岗位数。
5.对2009年12月12月取得中级、高级资格人员的处理
中级聘到十级岗,高级聘到七级岗。
十二、岗位竞聘纪律要求及违纪处理
1.竞聘人员在竞聘过程中要讲纪律,讲原则、讲诚信,据实上报相关材料。若在论文、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表彰和年度考核结果等方面弄虚作假而竞聘上相应岗位的人员,一经查出,均取消该岗位的聘用,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按上级文件精神严肃处理。
2.竞聘人员在竞聘过程中要有大局观,和谐意识。若在竞聘过程中故意诋毁他人,无理取闹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出低聘或不聘的处理。
3.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成员在岗位竞聘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禁领导“钦点”、搞任人唯亲。若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打击报复他人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撤销其领导小组成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严肃查处。
四川省简阳中学
201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