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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中学“爱心基金委员会”工作章程(草案)
简阳中学“爱心基金委员会”工作章程(草案)
总 则
一、宗旨
培养全校学生“关心献他人、爱心献社会”的优秀品质,帮助我校优秀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织机构:
主 席:杨勇军
副 主 席:关永芬 袁新永
执行委员:政教处、团委领导 各年级主任、德育辅导员
财务委员:政教处工作人员,设会计1人,出纳2人。
三、基金来源
1.各班学生捐献的爱心款。
2.学校教职工捐献的爱心款。
3.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
4.各班开展勤工俭学筹备的资金。
5.学校拨给的资金
四、爱心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
1.成立专用帐户,统一帐号存放在指定银行。
2.资金注入时,做好明细帐。
3.存折由爱心基金会指定一名委员管理。
4.资金支取由财务委员凭特困学生困难补助发放表领导签字领 取使用。
五、爱心基金会资金使用办法
1.资助我校各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由委员会讨论决定。
2.特殊资助对象由本人申请各年级推荐,由学校爱心基金委员会讨论同意,方可享受“爱心基金会爱心奖学金”。
3.一次性资助家庭有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由委员会讨论决定。
4.对外资助市教育局倡议的需要帮扶的单位和个人,资助金额由委员会讨论决定。
5.管理收支情况接受学校年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