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中学“爱心基金委员会”工作章程(草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简阳中学“爱心基金委员会”工作章程(草案)

总     则

一、宗旨

培养全校学生“关心献他人、爱心献社会”的优秀品质,帮助我校优秀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构建和谐校园。

二、组织机构:

主    席:杨勇军

   副 主 席:关永芬   袁新永

   执行委员:政教处、团委领导   各年级主任、德育辅导员

   财务委员:政教处工作人员,设会计1人,出纳2人。

三、基金来源

1.各班学生捐献的爱心款。

2.学校教职工捐献的爱心款。

3.社会各界捐赠的资金。

4.各班开展勤工俭学筹备的资金。

5.学校拨给的资金

四、爱心基金会资金管理办法

1.成立专用帐户,统一帐号存放在指定银行。

2.资金注入时,做好明细帐。

3.存折由爱心基金会指定一名委员管理。

4.资金支取由财务委员凭特困学生困难补助发放表领导签字领 取使用。

五、爱心基金会资金使用办法

1.资助我校各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由委员会讨论决定。

2.特殊资助对象由本人申请各年级推荐,由学校爱心基金委员会讨论同意,方可享受“爱心基金会爱心奖学金”。

3.一次性资助家庭有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由委员会讨论决定。

4.对外资助市教育局倡议的需要帮扶的单位和个人,资助金额由委员会讨论决定。

5.管理收支情况接受学校年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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